欢迎访问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 官方网站 !
搜索
首页
医保新闻
工作动态
县区动态
机构设置
机构职能
领导介绍
内设机构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机关党建
普法宣传
公共栏目
政民互动
办事指南
政民互动
在线留言
回复查询
回复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回复查询
留言信息
留言时间
2024-03-10
姓名
李娜
留言主题
医疗救助政策
留言内容
我在西安看病,经过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自费13万多,然后又经医疗救助两万多,自费近11万,我想知道医疗救助是怎么个救助法,听说医疗救助的政策是百分之七十啊!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
2024-03-27
回复人
商洛市医保局
回复内容
你好! 根据您的描述,如自费11万费用中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5000元,可向参保县区申请二次救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单次或多次累加的住院及门诊医药费用,经“三重制度”保障后,剩余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80%比例给予二次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10万元。二次救助费用不纳入年度救助限额。 自费费用中完全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