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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言信息
    留言时间
    2024-03-10
    姓名
    贾女士
    留言主题
    关于特病办理和二次报销
    留言内容
    您好,我是商洛居民医保,目前常住西安,2024年3月在唐都医院确诊“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问题如下:1 我查到,该病种属于特病,购买特效药尼达尼布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60%,但限额为4000元/年,一瓶药1500,也就是说我一年最多也就能报销4瓶多点的药费?但我每个月需要2瓶。2 超出的部分,若连同年内住院费用在医保范围内自付部分超过1万,是否可以直接计入大病二次报销? 3 如果可以计入,是否可以在省内定点药店或者医院直接线上结算,是否还需要我回商洛窗口办理?感谢!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
    2024-03-27
    回复人
    商洛市医保局
    回复内容
    你好! 根据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特药现行政策规定我市对医保特殊药品不设起付线,先行自付比例5%,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60%,你所说的4000元/年的限额并不属实,如果说有限额的话基本医保为13万; 2.特药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可纳入大病报销和医疗救助管理进行报销,大病部分政策年度累计起付线为10000元; 3.特药报销目前为线上直接报销的,无需拿回商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