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 官方网站 !
搜索
首页
医保新闻
工作动态
县区动态
机构设置
机构职能
领导介绍
内设机构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
机关党建
普法宣传
公共栏目
政民互动
办事指南
政民互动
在线留言
回复查询
回复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回复查询
留言信息
留言时间
2023-12-03
姓名
马先生
留言主题
门诊慢性病超预自付部分能否二次报销?比例是多少?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职工医保,办理的门诊慢性病(乙肝肝硬化),年度限额10800元。现在医生让打长效干扰素联合抗病毒治疗,预计一年花费在4一一5万元,请问超出部分能否二次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长效干扰素派格宾800元一支,每周打一支,这种药在报销范围内吗?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
2023-12-05
回复人
商洛市医保局
回复内容
你好! 派格宾属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使用存在限定性条件为:限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连续使用6个月无效时停药,连续使用不超过12个月。符合限定性条件的情况下可予以报销。 我市对门诊慢特病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属于门诊慢特病范围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职工二次报销范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