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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
    2023-12-03
    姓名
    马先生
    留言主题
    门诊慢性病超预自付部分能否二次报销?比例是多少?
    留言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职工医保,办理的门诊慢性病(乙肝肝硬化),年度限额10800元。现在医生让打长效干扰素联合抗病毒治疗,预计一年花费在4一一5万元,请问超出部分能否二次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长效干扰素派格宾800元一支,每周打一支,这种药在报销范围内吗?
    回复信息
    回复时间
    2023-12-05
    回复人
    商洛市医保局
    回复内容
    你好! 派格宾属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使用存在限定性条件为:限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连续使用6个月无效时停药,连续使用不超过12个月。符合限定性条件的情况下可予以报销。 我市对门诊慢特病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属于门诊慢特病范围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职工二次报销范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