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 官方网站 !

首页 > 政策栏目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商洛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19 15:45:17

5084


刘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0-16岁残疾少年就医报销比例的建议》(第3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21〕19号)要求,对国家公布的26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市医保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将26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商医发〔2021〕59号)对康复评定、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26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由具备“医疗康复”执业资质和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医保部门提出申请,达到评估标准的纳入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52号)文件,要求各地要统一医疗保障制度,在基本制度框架之外不得新设制度,地方现有的其他形式制度安排要逐步清理过渡到基本制度框架中;坚决杜绝增量,不得再出台超出待遇清单范围的制度政策,对涉及待遇清单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向省局请示报告,依法行政,严禁越权行事。要规范基本保障政策,统一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消化存量,要对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清理规范特殊保障政策和超支付范围的政策措施,全面梳理现行的医保政策规定与待遇清单不相符的制度政策,开展清理整改工作。

下一步,我们会积极向省医保局反映0-16岁残疾少年就医报销的问题,跟进衔接配套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同,加大医疗康复服务质量监管力度,规范医疗康复服务行为,做好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商洛惠民保”、商业健康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的衔接,做好医疗费用的“一站式”结算,不断提高我市医疗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202384

 

(联系人:赵楠       联系电话:0914-286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