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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新增陕西省商洛疗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9 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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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医保发〔2021〕5号),市医保经办处对陕西省商洛疗养院进行了医保定点考察评估,拟确定其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商洛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与其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如果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直接向医保处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受理部门将予以严格保密。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须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29--1216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受理电话:2325133

受理地址:商洛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办公室

 

                 商洛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