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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及停止使用 现用医保信息系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0 17: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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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按照国、省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于2021年10月24日晚24时起停止使用现用医保信息系统(简称原系统),初定11月1日8时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简称新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职工医保费征缴、医保关系转移。从2021年10月20日起暂停职工医保征缴、医保关系转移等业务办理。缴费单位办理了缴费核定单未到税务部门完税的,以及已完税未到经办机构做实收分配的,请于10月22日前办理完结。10月22日以后对未办结的在途信息,各医保经办中心需做撤销业务办理,确保在10月24日原系统停机前所有在途信息清零。

二、暂停医药机构医保线上经办业务。系统切换期间,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就医购药医保结算业务。

1.各定点医疗机构在10月21日前将达到出院指征的患者办理出院,在原系统完成结算业务;未达到出院指征的患者,由所在医院做好HIS系统登记,医保系统撤销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后重新录入新系统结算。市外患者在本市就医同样办法处理。

2.10月21日以后,对于急诊抢救患者的门诊费用,先在医院HIS系统进行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后录入新系统结算。透析患者同样办法处理。

3.经办机构在停机期间,暂停转外就医备案手续,如遇患者确需转外就医的,凭《转外就医备案表》做好登记,患者可在外就医后,待新系统上线后将费用拿回参保地在新系统进行结算。

4.各定点医药机构务必在2021年10月22日晚10点前完成所有出院患者医保结算;在2021年10月24日中午12点前完成住院在途业务处理和医保数据对账。

5.暂停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两病”等费用的结算,如患者确需用药,建议尽可能提前进行合理购药,尽量减少给参保群众带来的不便。

三、其他事项。本次信息系统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谅解!对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诚挚感谢!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咨询电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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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0日